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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22 21:10
    引进适宜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构活力,促进事业发展,根据省人社厅鲁人社发〔2011〕22号通知,结合工作需要,特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拟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鲁人社发[2011]22号《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我院下达的2011年度增人计划,我院拟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非博士研究生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博士研究生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直接到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及组织实施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张榜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根据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笔试的结果以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情况,我院组织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医院专家和人力资源科等人员组成的7人以上的面试考核小组。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我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我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
    1、应聘人员首先进行自我介绍。
    2、由面试主考官提问3-5个专业方面的问题,应聘人员进行答辩。
    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按照形象气质20分、语言表达20分、思维及专业能力30分、职业意识30分,共100分的标准,由面试考核小组进行打分,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以此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医院成立两人以上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考核意见。
    (四)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医院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凭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经八路1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2号楼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丛文    82438272
                      刘伟    82436959
    E—mail:zydey[at]163[dot]com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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