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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1:04 本文来源: 宣传统战科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为方便新手爸妈更快捷、更方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让信息多跑路,让宝爸宝妈少跑腿,我院开通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服务功能,新手爸妈使用手机仅需“五步”操作,出生医学证明即可邮寄到家。

一、具体操作步骤:

1.手机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或有关地市公众号,绑定新生儿母亲健康卡,-点击“医疗服务”-“足不出户手机办出生医学证明”。

2.校验母亲、父亲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

3.核对父母信息和新生儿分娩信息准确无误并进行电子签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无法更改。

4.网上支付出生医学证明快递资费。单程寄递服务资费16元/件,线上办理完成后在线支付费用。

5.签发机构完成审核签发后,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邮寄到家。

      二、注意事项:

并不是所有的新手爸妈都可以在线上完成证件办理

1、首次签发范围:只适用于父母双亲信息的首次签发

2、换发、补发和单亲、医疗保健机构外及新生儿第三姓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暂不支持线上办理。

三、身份核验范围:

无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不能线上申领,包括以下情形:

1.线上无法人脸识别确认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外籍人士

3.其它特殊无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情形

温馨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得更改。办理出生证后请尽快落户,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正页请务必妥善保存,丢失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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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产妇住院分娩身份核验告知书

(本文书归住院病历保存)

尊敬的产妇以及陪护亲属: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在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进一步做好身份核对的要求,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医院病历书写记录信息与产妇基本身份信息客观真实一致,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需要对通过登记入院的产妇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产妇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照片进行相关身份信息核验,核验信息如下:

        一、产妇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显示的照片以及基本身份信息。

        二、产妇本人持有身份证照片和基本身份信息。

        三、产妇入院分娩期间的本人肖像。

        四、产妇入院分娩期间办理的产妇基本身份登记信息。

请产妇及其配偶、陪护亲属配合上述信息核验工作。

同意核验  拒绝核验

产妇签名:

产妇不能签名时由配偶或亲属签名:

妇产科核验医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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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山东APP身份证验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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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警务”公众号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产妇住院分娩身份核验记录表

       一、住院病历显示的产妇基本身份登记信息:

产妇姓名: 身份证号:

      二、产妇本人持有身份证照片和基本身份信息:

显示姓名: 身份证号:

       三、产妇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显示的照片以及基本身份信息:

显示姓名: 身份证号:

核验结果选项(打勾确定): 通过(符合) 未通过(不符)

产妇确认上述信息签名:

妇产科核验医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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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书申领人核验记录表

申领人姓名: 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显示的照片以及基本身份信息:

显示姓名: 身份证号:

核验结果选项(打勾确定): 通过(符合) 未通过(不符)

                                                                    申领人确认上述信息签名:

                                                                     妇产科核验医务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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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线下办理须知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三上午8点——11点 (节假日除外)

地点:妇产科门诊  电话:82437794

二、携带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由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来医院办理,来院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第三姓。名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得更改。办理出生证后请尽快落户,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正页请务必妥善保存,丢失后果自负。

4、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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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