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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05 14:44
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利津县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付连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2、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曹立良违规操办孩子婚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仓上村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化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曲沂社区蒋寨小区党支部书记蒋效银违规操办孙女喜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滨州市滨城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刘希民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缴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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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