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管理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7 15:32
本文来源: 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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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 (招收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乙方 (派遣单位):
一、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
强,有较好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在甲方进修学习期间,在业务、政治思想、行政管
理上服从甲方管理。
三、乙方派遣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发生政治、行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将追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遣返回乙方,由乙方酌情处理。
四、乙方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或技术性医疗
问题,导致医疗纠纷者,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造成医疗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进修期间因擅自离院、因违纪被甲方退回乙方或乙方要求中止进修者,
均不发进修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
六、除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外,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或探亲,其家属亲友来院
甲方不予接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业务部门盖章,乙方进修人员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一份由乙方签字盖章后,随审批表一同由甲方存档,未签字盖章者,我院不予接收。
甲方: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进修人员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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