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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管理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7 15:32 本文来源: 医务部

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 (招收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乙方 (派遣单位)

 一、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

强,有较好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乙方派遣的进修人员在甲方进修学习期间,在业务、政治思想、行政管

理上服从甲方管理。

    三、乙方派遣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发生政治、行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将追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遣返回乙方,由乙方酌情处理。

    四、乙方进修人员在甲方学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或技术性医疗

问题,导致医疗纠纷者,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造成医疗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进修期间因擅自离院、因违纪被甲方退回乙方或乙方要求中止进修者,

均不发进修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

   六、除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外,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或探亲,其家属亲友来院

甲方不予接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业务部门盖章,乙方进修人员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一份由乙方签字盖章后,随审批表一同由甲方存档,未签字盖章者,我院不予接收。

 

甲方: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进修人员本人签名:

 

        

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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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