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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14:30
各科室:
根据国科金发计〔2015〕91号《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3月1日至20日进行。为扎实做好我院项目申报、论证等相关工作,大力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和立项率,提升基础研究实力,推动科技创新,现就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申报目标
(一)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
(二)通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领军人才,促进学术交流,提升科研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由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二)各科室应高度重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召开专项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1.男3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均应申报青年科学基金;
2.男36岁以上、女41岁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重点申报面上项目;
3.各科室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符合条件者必须申报。
四、工作流程
(一)初稿撰写(2016年1月30日前) 
申请人确定申报题目,撰写科研综述,2016年1月30日前完成申报书第一稿,打印一式2份报送科教科。
(二)论证提高(2016年2月1日—2月20日)
2月20日前,由医院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完成申报书第二稿修订工作。
   (三)成稿上报(2015年2月21日—3月10日)
申报人将修订完善的申报书清样交至科教科,由科教科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核,初审合格者,汇总后交大学科研处。
 
 
科教科
2015年12月29日

 






附:限项申请规定
 
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3.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4.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本规定第一条限制)、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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